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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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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是指與電力系統併聯運轉,並且傳送部分或全部電能給台電公司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併聯型設備輸出之併接點可能位於用戶所有之內線、或位在台電公司新設之外線,取決於設置者使用電能的模式與收購類型。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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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設一套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需要多少費用?
目前市面上的每瓩系統單價約為 51,300 至 71,000 元,但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安裝費用還是會依據設置容量、所選用材料、安裝工法、施工難易度,以及是否需要額外服務等而有所差異。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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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請問在建築方面有什麼要求嗎?
必須確定是合法建築,並有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屋頂型設備的申請人與建物所有權人若不是同一人,應檢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使用的證明文件;而地面型設備申請人若非土地所有權人者,則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使用的證明文件。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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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宅屋頂可裝設多少容量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屋頂的設置條件與選用模組的轉換效率等,都可能會影響可裝設容量。一般而言,如果屋頂是平的,裝設 1 瓩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約需 10 平方公尺(約 3 坪)的設置面積;如果屋頂是斜的,則約需 7 至 8 平方公尺。如果設置面積相同,使用轉換效率..<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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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免請領雜項執照」應檢附什麼資料?
105 年 09 月 10 日修正之「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 6 條規定,合於資格者應檢附: 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影本。 二、依法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請領雜項執照簽..<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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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雜項執照」應檢附什麼資料?
1、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1)土地登記簿謄本 (2)地籍圖謄本(變更設計未涉及土地地號分割、合併變更者,得免檢附) (3)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自有者,得免檢附) 2、工程圖樣:位置圖、地盤圖、平面圖、立面圖與剖面詳細圖 3、建築線..<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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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雜項執照、免請領雜項執照應該洽什麼單位辦理?
依據 105年6月22日公布之「地方制度法」第 18、19條規定,建築管理為地方自治項目,建議欲申請者直接洽詢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築管理單位。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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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電給台電公司,但自然人的身分沒辦法開發票該怎麼辦?
依據 99 年 12 月 10 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904544950 號解釋,自然人每月平均銷售額未達 8 萬元者,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課營業稅,由電業(台電公司)於付款時,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予自然人,並由自然人按營利..<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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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保證收購再生能源電能20年,那20年之後呢?
設置者在台電公司的契約收購年限到期後,大致有 2 種選擇: 繼續與台電公司簽約售電,但收購期間改為 5 年一約,費率則以台電公司當年度公告的迴避成本為準。 隨著技術與市場條件成熟,加裝儲電設備,自己發電自己用。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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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大約多久可以回收成本?
為推廣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政府保證收購再生能源電能長達 20 年,也就是台電公司在簽約後的 20 年內都會依照簽約當時所適用的費率收購電能,設置者不用擔心政府的躉購費率逐年下降、收益會跟著減少。 至於多久可以回收成本呢?以年平均發電量 1..<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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