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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雲林推廣再生能源憑證 發展綠能經濟在地化

經濟部標準局暨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上(11)月24日拜訪雲林縣政府,分享推廣再生能源憑證推動方向及申請方式,透過憑證管理可追溯用戶購入或使用綠電的電力來源,為綠電品質掛保證。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組長黃志文表示,能源局至今年截止不再做綠電認購,企業可透過直供、轉供取得再生能源憑證,地方政府適合發展再生能源售電業,協助推廣再生能源憑證,媒合再生能源認購需求業者與供應鏈廠商。 


再生能源憑證由行政院指定標準檢驗局主政,發證領域包含風力、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與川流式水力發電,每張憑證代表 1000 度綠電,申請再生能源憑證資格為再生能源發電業或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但採用躉購制度者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專案減量額度者除外,統計至106年10月31日,共發出8,409張再生能源憑證,累積有840萬9千度綠電,相當於4,448公噸CO2排放量之證明(11.44座臺北大安森林公園每年二氧化碳吸收量) 。 

Microsoft、Google、Apple、Facebook等國際企業力求達到100 %使用綠電的目標,透過再生能源憑證證明綠電的使用量,亦作為使用再生能源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之計算依據以及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揭露或對外宣告使用再生能源與其環境效益。再生能源憑證可證明綠電之價值,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業者或自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擁有者之收入,在憑證市場建立後,交易合約可確保綠電出售,降低銀行融資風險,促進投、融資意願,活絡綠電市場,協助台灣再生能源發展。 


建設處長蘇孔志表示,為因應太陽能的FIT躉購價格逐年調降趨勢,縣府將透過宣導方式推廣再生能源憑證,同時盤點已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發且自用之機關學校、工廠並鼓勵提出憑證申請,未來在台西綠能專區會有新的且大面積的裝置容量,更有利於綠能憑證的發展,以雲林再生能源發展優勢,提振雲林財政經濟,帶動雲林縣內產業結構的轉型,促進綠能產業發展並推動非核家園之政策目標,共同朝向2025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20GW的再生能源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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