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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推動廢棄太陽光電回收處理機制預計明年啟動
雲林縣為綠能首都,目前太陽光電的裝置容量604MW、發電量5.26億度為全國第一,而未來的重點發展除了持續在農委會所劃定不利農業經營區域協助業者加速推動太陽光電建置外,也積極推動台西綠能專區,還有風力發電、沼氣發電等,預估雲林縣未來在再生能源的貢獻至少有3GW。
在綠能推動過程中會產生相關問題,如政府推動太陽光電,估計2020年會有1.4萬公噸的廢棄太陽光電板,2038年更會有15萬公噸廢棄太陽光電板,太陽光電板的回收處理機制勢必得預先規範因應。
太陽光電板設置後,平均20年後才會廢棄,要事先規劃處理方式。假設如無風災的話,每年約有千分之5的報廢率,估計5年後才會超過1萬噸,要到2025年設置處理模廠,才具有回收經濟效益。
環保署刻正研擬規劃太陽光電回收制度,由產業協會規劃回收工作,預計明年建立回收系統。相關經費部分則是由經濟部能源局代徵,預計2019年起開始徵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用由政府設立基金,作為廢棄物的回收清除處理之用。亦將訂定回收清除者的資格,因為短期產生的廢棄物量少,會以妥善貯存為主,並訂定回收貯存設施標準。為確保廢棄物處理後,能具有再利用價值,完整回收廢太陽光電板,環保署亦將訂定廢棄物回收標準。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蘇孔志處長表示:縣府已訂定全台首部有關太陽光電設施管理之自治條例,俾利縣府展現積極管理轄區內太陽光電設施相關事宜之依據,屆時亦配合回收處理機制。藉由推動太陽光電設施設置及管理,更讓投資的業者有所依循,達成縣民、縣府、業者三贏的局面,共同朝向「農業、綠能」雙首都之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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